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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加强管理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
2021年2月11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月22日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以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依法监管,促进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在内地提供、从事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而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国家网信办表示,随著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呈现出专业化、组织化、商业化等诸多特点,自2017年10月8日施行以来的原《规定》在施行过程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适应形势发展进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规定》共23条,当中明确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内容和公众账号管理主体责任、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信息内容生产和公众账号运营管理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级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
此外,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众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生态治理、著作权保护、信用评价等制度,健全公众账号注册认证、资质审核、主体公示、动态核验、运营推广等管理措施,完善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预警发现和处置机制,全面加强平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行为的基础管理和过程管理,切实维护平台内容安全、账号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修订后的《规定》又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用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和账号安全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把关,依法依规管理运营账号,以优质信息内容吸引公众关注订阅和互动分享,不得从事恶意注册账号、编造虚假信息、煽动极端情绪、剽窃原创作品、实施网络暴力、进行敲诈勒索、买卖交易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账号内容安全和清朗网络空间。
资料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