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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脱欧后的电子商贸市场:要点须知
2021年1月20日
自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很多饱受冲击的企业都改以电子商贸作为本土市场和许多海外地区的主要销售渠道。英国是世界第三大电子商贸市场,多年来一直是香港出口商的主要目标,并充当进入欧盟单一市场的门户,情况到最近才有所改变。
英国的脱欧过渡期已结束,并于2021年1月1日脱离欧盟单一市场和关税同盟。该国与欧盟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贸易与合作协定》,取代管辖双方商贸往来的原有安排。现时,英国已不再受欧盟的政策、法律和国际协定约束,当地市场已实施一套新的法规,影响众多向来藉著该国为跳板以开拓欧洲更广大市场的贸易商。
本文旨在帮助香港出口商和贸易商瞭解在英国脱欧后所须作出的调整,内容虽非详尽无遗,但商企却可从中掌握相关的最新资讯。
过渡期结束后
英国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是欧盟单一市场(即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可于欧盟各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和欧盟关税同盟的一部分。虽然该国与欧盟于2020年12月24日达成《贸易与合作协定》,但也没有改变这一事实。反之,《协定》为双方今后的关系订立另一套条款。
根据《协定》的临时执行措施,欧盟与英国的边境将设立检查站,电子商贸业务将受到影响。换言之,货物在离开英国并进入欧盟的过程中将要接受更严格的海关检查,运送时间预料会因而增加。
根据《协定》,除一些例外情况外,任何商品若来自英国和欧盟任何一方的优惠原产地,则在两地之间过境时毋须缴付关税。不过,《协定》并无取消进口增值税。
商业托运货物从外地进口英国,若价值相当于135英镑或以下,可免征关税并毋须支付进口增值税,但酒精、烟草产品、香水和花露水除外。欧盟不会就价值不超过150欧元且直接寄送给购买者的商品征收关税,不过香水和花露水、烟草或烟草产品,以及酒精产品除外。
增值税方面,欧盟将推出一套进口制度,于2021年7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从第三国或地区进口价值不高于150欧元的商品予欧盟客户的远距离销售活动。据此,卖方将于销售点向欧盟客户征收增值税,然后于「一站式商店」(OSS) [1] 向相关成员国申报并缴付该些增值税款。这样,相关货物进口时便毋须缴付增值税,因此可更快获海关放行。随著新进口制度实施,欧盟将废除目前为价值(不计关税和运输成本)不超过22欧元(按成员国而异)的小件货物提供的增值税豁免。有关欧盟各成员国和英国的最新标准及其他增值税税率,可按此查阅。
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章节同样值得留意。该章节处理英欧贸易往来的监管壁垒。香港卖家应注意,现在英国与欧盟任何一方都可以用最适合自身市场的方式,自由实施货物监管规例。换言之,欧盟现行及日后实施的任何产品监管规则,包括涉及玩具、纺织品、鞋履、电子产品、化妆品、化学品、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等产品领域者,将不再适用于英国,反之亦然。
英国与欧盟于2020年12月30日签署《贸易与合作协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以临时形式实施。双方将根据各自的规则和程序,完成《协定》的签署和批准工作。由英国与欧盟代表组成的伙伴关系理事会(Partnership Council),将负责监督《协定》的实施和管理事宜。
一般而言,欧盟要在取得欧洲议会批准后,才可临时实施国际协定。不过,由于《贸易与合作协定》的情况特殊,即双方于过渡期即将完结前才达成共识,以致欧盟未有遵循以上原则。尽管如此,《协定》现时仍须获欧洲议会通过,并取得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的批准。《协定》的临时有效期于其正式生效当日或2021年2月28日届满,不过伙伴关系理事会可决定让临时协定继续生效至较后日子。
新现实
英国政府已制订英国全球关税制度 [2] (UKGT),适用于所有进口该国的商品,除非商品的出口地与英国订有贸易协定,或享有宽免或关税暂免等适用豁免措施,或是商品来自普及特惠税制度(简称普惠制)涵盖的发展中国家。英国全球关税制度取代欧盟的共同对外关税制度,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从事欧盟和英国之间的电子商贸业务,应就具体供应链与产品相关(即产品限制、标签等)问题以及海关规定征询法律意见。以下是一些重要须知,供惯常以英国作为门户于网上把产品销往欧洲的香港贸易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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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全球关税制度 |
欧盟共同对外关税制度 |
免关税税目(%) |
47% |
27% |
农产品 |
23% |
16% |
鱼类 |
8% |
8% |
加工农产品 |
41% |
29% |
工业货品 |
57% |
31% |
平均关税(%) |
5.7% |
7.2% |
农产品 |
16.1% |
18.3% |
鱼类 |
11.0% |
11.7% |
加工农产品 |
10.6% |
15.9% |
工业货品 |
2.5% |
3.7% |
资料来源:英国国际贸易部 |
新的文件和认证规定
- 由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大不列颠岛(即英格兰、苏格兰或威尔斯)的英国企业如要从或向欧盟进出口货物,必须领有以GB开首的经济营运商登记及识别(EORI)号码。很多官方表格及通讯文件均须填写该号码,包括海关申报表和清关文件等。
- 从英国配送商品到欧盟国家须填写海关申报表。
- 商家须按相关规例,准备商业发票、CN22或CN23国际付运海关申报表,以及产地来源证。
商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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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发票指载有包裹盛载物品的资料和各项约定条款的海关文件,应附于任何运往外地的商业货物上。
- 一般而言,贸易商须提供3张商业发票,1张提供予出口国,1张提供予产品销往的国家,另1张给予收件人。
CN22和CN23海关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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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2021年1月1日开始,电子商务零售商透过英国皇家邮政或其他邮递服务寄送包裹到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时,必须填写CN22或CN23海关申报表。
- 以上规定适用于任何透过英国皇家邮政或其他邮递服务寄送、且所含物品须按商业价值缴纳费用和税款的包裹。根据目前观察,商家如以国际快递寄送货物,应不用填写CN22或CN23表格,但必须附有商业发票。不过,鉴于国际快递公司数目众多,为免存疑,商家应与他们联络,查询须否填写CN22或CN23表格。
- CN22表格须使用和随附于价值不超过270英镑的国际付运商品上。若产品的价值高于270英镑,则须使用并随附CN23表格,并附上CP71发货单(即地址卡)。有关CN22和CN23海关申报表的更多资讯,请按此查阅。
- 商家必须准确填写以上表格,提供寄送商品的资料,包括其重量。这些资料将用于协助海关处理透过英国皇家邮政或其他邮递服务运离英国的包裹,检查当中所含物品。表格可助海关订出合适关税和应征收的费用,以及监察禁运货物等。
- 除CN22或CN23表格外,网上零售商还可能要提供商业发票,具体要求视乎邮递公司和目的地而定。不过,为审慎起见,商家不妨一并提供商业发票和表格,以确保包裹附有一切所需文件,减少出现延误的机会。
产地来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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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地来源证载有商品原产地资料,以及证明商品于哪个国家制造或经过重大改变,货物从欧盟以外多个国家进口时须提交这份证明。
检测和认证
- 由2021年1月1日开始,欧盟的产品相关规则已不再适用于英国市场。这些规则涉及不少香港出口商从事的产品种类,包括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和医疗设备。就于英国市场销售的产品而言,英国的新合格标志UKCA(代表已获英国合格评定)将取代CE标志。不过,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制造商自行申报合格性后取得的CE标志于英国市场仍然有效,而医疗设备的CE标志有效期则至2023年6月30日。仅在英国与欧盟的规则仍然相同的领域中, CE标志方在英国市场有效。若欧盟修订规则,而产品是在新规则下取得CE标志,则该CE标志便不得用于在英国市场销售的产品。
- 任何产品如符合以下所有情况,则须自2021年1月1日起立即转用新的UKCA标志:产品拟于英国市场发售;产品在规定须取得UKCA标志的法例下受规管:产品须进行强制性第三方合格评定;以及合格评定由英国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且制造商未有于2021年1月1日前把合格评定档案从该英国机构转交予欧盟认可机构。
电子商贸指令
- 2020年12月31日,英国政府发布一份名为《英国脱欧后的电子商贸指令》的指南。该指南指出,由2021年1月1日起,欧盟的《电子商贸指令》不再适用于英国,因此企业以英国为营业地点,向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提供网上服务,便可能要采取措施,以配合上述转变。该指南表示,英国企业应考虑其服务先前是否属于《指令》涵盖的范围,若是,则要确保其在各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的业务已遵守有关规定。《电子商贸指令》适用于「资讯社会服务」,具体范围涵盖绝大部分网上服务供应商,例如网上零售商、视频分享网站、搜寻工具、社交媒体平台和互联网服务供应商。
- 香港公司在英国发展业务,应检视其业务所在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有没有任何相关法例规定。首先,商家须遵循《电子商贸指令》涵盖的各项规则,包括各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对资讯社会服务实施的法例规定,例如与网上资讯、网上广告、网上购物和网上签约有关的规则。
- 不过,《电子商贸指令》并不包括税项、与商品有关的法例规定(例如安全标准、商品的标签义务或责任),以及与配送或运送商品有关的规定。
- 视乎所从事的网上服务性质,一些网上零售商本身或已符合《电子商贸指令》的要求,因此可能暂时毋须或只须作轻微调整,以遵守规定。
从大不列颠岛寄送包裹到北爱尔兰
- 2020年12月31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发布指南,说明由2021年1月1日开始大不列颠岛和北爱尔兰之间的包裹寄送须知,内容适用于使用速递公司(包括英国皇家邮政)在大不列颠岛和北爱尔兰之间运送包裹的企业或人士。
- 在2021年3月31日前,对于以包裹方式交由快递公司和英国皇家邮政运送的商品,英国税务海关总署会以临时形式实施申报规定。例如,北爱尔兰居民可继续如常收取来自大不列颠岛的商品,没有新规定须遵守。不过,大不列颠岛的企业使用快递公司和英国皇家邮政向北爱尔兰居民和企业寄送消费税商品或受限制和禁运商品时,则应知会快递公司或英国皇家邮政,这些公司或会要求商家提供更多资料,以办理申报事宜。
参考网站
[1] 在「一站式商店」计划下,供应商可直接或透过为此委任的中介机构,向成员国履行所有增值税义务,包括申报和缴款。供应商或其中介机构须每月提交一份增值税申报表,以申报和缴付销售时向消费者收取的增值税。这样,商品进口欧盟时便毋须缴付增值税。
[2] 所有低于2%的关税将会取消,低于20%的关税将下调至最接近的2%税阶,介乎20%至50%之间的关税将下调至最接近的5%税阶,而超过50%的关税则会下调至最接近的10%税阶。
- 西欧
- 欧盟
- 香港
- 英国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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