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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落实大湾区规划向香港开放工程建设市场
2020年10月23日
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于10月20日共同举办前海建设领域深港合作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发布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两份文件是内地首批专门面向香港工程建设领域资质资格内地认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扩大香港工程建设模式实施范围,推出更多对香港建筑及相关工程业界的开放措施」等任务要求,通过备案方式直接授予相关港企、港人内地企业资质或执业资格,允许其直接参与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活动,推动前海建设市场对外开放。两份《管理办法》自2020年 10月 1日 起实施,有效期 5年。
两份文件打破香港建设领域的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进入内地执业的隐形壁垒,使港企、港人享有与内地企业、专业人士相同权利,便利参与前海合作区内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建设项目,同时制订香港专业机构资质、香港专业人士资格对标清单,作为授予相关资质的依据,解决内地与香港管理体系的衔接问题,公平公正及便于社会大众监督,并加强深港两地联动管理,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此外,两份文件对有关适用范围、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包括对香港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前海直接提供专业服务须申请备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备案条件、备案申请材料、备案审核、公示环节、备案管理等,并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执业开展前须明确的事项进行了规定,如执业范围、资质/执业资格对标清单等。
前海管理局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建设模式试点范围,由港企独资的开发建设项目全部采用香港建设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大湾区「9+2」城市群全面开放试点。并且将借鉴香港建设领域先进管理经验,探索更加国际化的执业环境,研究出台与香港建设模式相适应的审批制度和在前海范围内采用香港标准或国际标准建设、审批、验收项目,并研究与香港建设模式相适应的职业保险、顾问费用计费标准等,全面深化建设工程领域深港合作新机制。
资料来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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