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发布北京、湖南、安徽及浙江自贸区方案
2020年10月5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 [2020] 10号)》,有关内容包括: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68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科技创新片区31.85平方公里,国际商务服务片区48.34平方公里,高端产业片区39.49平方公里。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
- 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服务贸易管理。
-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扩大金融领域开放、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人才全流程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 创新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鼓励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
- 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满足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创新发展全球领先的医疗健康产业、优化发展航空服务。
- 探索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路径。助力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深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市场。
-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强化多元化法治保障、健全开放型经济风险防范体系。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76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岳阳片区19.94平方公里,郴州片区19.84平方公里。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
-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
-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 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贸易新业态。
-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 打造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深入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现湘粤港澳服务业联动发展、畅通国际化发展通道、优化承接产业转移布局。
- 探索中非经贸合作新路径新机制。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拓展中非地方合作。
- 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6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合肥片区64.95平方公里,芜湖片区35平方公里,蚌埠片区19.91平方公里。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
-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 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
-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培育布局未来产业。
-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宁波片区46平方公里,杭州片区37.51平方公里,金义片区35.99平方公里。功能划分、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
- 宁波片区建设链接内外、多式联运、辐射力强、成链集群的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创中心、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 杭州片区打造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一流的跨境电商示范中心,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 金义片区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国际小商品自由贸易中心、数字贸易创新中心、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港、制造创新示范地和「一带一路」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资料来源: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