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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敦促企业重新注册现有商标
2020年9月9日
根据新制订的《商标法》,从10月1日起,缅甸将废除现行的「使用在先」商标注册制度,改为采用「申请在先」的做法。从该日起有6个月过渡期,期内所有先前已注册商标的企业都要重新注册。虽然在10月1日之前已在使用但从未注册的商标可在此期间注册,可是在过渡期结束前,当局不会受理任何新的商标注册申请。此举是为了让现有商标拥有人能够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确保其权利,从当天起,新制度将完全取代以前的所有安排。
申请人可以在网上向缅甸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也可以经由商标注册代理办理。所需证明文件包括:已在契据注册处(Office of the Registration of Deeds)登记的《已登记拥有权声明书》;已发布的商标警示公告,即在报纸或类似媒介发布的商标拥有权公告;根据国际性的《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清单;商标示例;以及实际使用的证据,例如广告、缴税收据或开支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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