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地公布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安排
2020年8月25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近日发出《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20年第4号公告),表示根据《2020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0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0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公告有关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事项,包括:
- 持有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 获得上述商品2020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0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申请企业须在9月1日至15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1日开始接收按照要求填写完成的申请材料,并将再分配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关税配额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9月17日前将汇总后的再分配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分别转报并同时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商务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对用户交回的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再分配。10月1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的结果通知到最终用户。
资料来源:商务部
- 食品及饮料
- 食品及饮料
- 食品及饮料
- 食品及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