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 登入 / 登记

语言

  • EN
  • 繁
  • 简
  • 活动
  • 我的资讯
  • 联络香港贸发局
  • 订阅
  • 订阅

Section Menu

  • 多媒体
  • 商贸头条
  • 成功之道
  • 营商有法
  • 贸发情报
  • 跳出香港
  • 潮流创富
  • 经贸研究

语言

  • EN
  • 繁
  • 简
  • HKTDC.com |
  • 关于香港贸发局 |
  • My HKTDC |
  • 登入 / 登记 |

HKTDC.com 关于香港贸发局 My HKTDC

登入 登记

商贸全接触

Section Menu

  • 多媒体
  • 商贸头条
  • 成功之道
  • 营商有法
  • 贸发情报
  • 跳出香港
  • 潮流创富
  • 经贸研究

https://hkmb.hktdc.com/sc/NDc5ODA2OTc1

经贸研究
储存内容
分享 / 发送

请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然後按「...」以分享

国务院在全国进一步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

2020年7月13日



国务院近日向各地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发出《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 [2020] 96号),表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方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有关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 投资管理领域:「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与网络发行备案联办制度」、「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服务」、「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审批服务模式」、「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等9项。
  • 贸易便利化领域:「『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冰鲜水产品两段准入监管模式」、「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等7项。
  • 金融开放创新领域:「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分布式共享模式实现『银政互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等4项。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大型机场运行协调新机制」等6项。
  • 人力资源领域:「领事业务『一网通办』」、「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等5项。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 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等3项。
  • 在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复制推广「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
  • 在保税监管场所复制推广「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
  • 在成都铁路局局管范围内复制推广「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

资料来源:国务院

返回页首 ^
    主题:
  • 自贸试验区,
  • 改革 经验
首页

Article Topics

文章主题

自贸试验区74398
改革 经验143463

文章主题

自贸试验区74398
改革 经验143463

interest_article

相关文章

2021年11月1日

商务部发布「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

2021年8月2日

内地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2020年6月26日

云南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联通「一带一路」

2020年6月15日

商务部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

Related Events

相关活动

2022年8月11至12日

国际现代化中医药及健康产品会议 2022

2022年9月5至8日

2022新加坡国际食品与饮料展 香港馆

2022年11月9至11日

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医疗及保健展 2022

2023年1月9至12日

香港国际文具展 2023
活动搜寻

Social Share

关注我们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newpaper-img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banner-img


本人确定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可将上述资料编入其全部或任何资料库内作为直接推广或商贸配对﹝因而可能成为可供本地及/或海外公众人士使用﹞,以及用于贸发局在私隐政策声明中所述之其他用途。本人确认已获得此表格上所述的每一位人士同意及授权,将其个人资料提供予贸发局作此表格提及的用途。


*此选项是按欧盟有关保护个人资料法律的要求而设,对于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的客户,请略过此项。

謝謝

感謝閣下訂閱香港貿發局市場資訊。

分享文章

电邮
LINKEDIN
WeChat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为登记用户,请即登记!

設計「我的資訊」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