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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
2020年6月15日
商务部于6月4日发出《关于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自贸发 [2020] 102号),在提升贸易发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加强组织保障等5方面推出24项具体措施,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主要内容包括:
- 培育湖北外贸发展新动能。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支持相关片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
-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投资服务、投资保护等工作机制。积极为湖北自贸试验区外资企业纾困解难,推进重点外资项目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结合发展定位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反向定制(消费者直达制造商,C2M)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有关片区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体系;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指导,推进消费升级、服务升级。
- 利用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等展会、论坛平台,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积极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等国际经贸合作。
- 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做好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围绕战略定位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加强人员交流及专题培训,推动湖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