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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广11项自贸区改革创新措施
2020年6月8日
广东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粤府函 [2020] 77号),要求各地级以上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复制及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创新经验,包括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法治建设等领域先行先试等第六批共11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
- 投资便利化领域(1项):建立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 贸易便利化领域(2项):实施船舶证书文书「一次通办」、建立船舶进出港报告综合核查机制。
- 转变政府职能领域(2项):构建知识产权侵权联合惩罚机制、拓展政务服务网络身份核验应用范围。
- 法治建设领域(2项):推广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的办案模式,构建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制度。
在全省特定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
- 在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4项):开通「广东税务」微信办税(费)服务,推广港澳企业和居民税费境外线上办理,对接「微警」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免身份证件办税,及推广减税降费政策查询服务新模式。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