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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出台税费政策支持电影及相关行业
2020年5月19日
财政部及税务总局于5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公告》),表示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公告》同时把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有关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而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资料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