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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及挑战
2020年5月13日
外部环境转变带来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1]。面对近年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加上内地生产成本上涨、劳动力不足等挑战,大湾区产业正积极转型升级。粤港澳企业除了倚赖各自资源发展更高增值业务外,不少正积极利用粤港澳三地不同的区位优势和经济资源增强竞争力,更好规划在大湾区以至国际市场的业务布局,争取在中长期而言达到业务可持续发展目的。
大湾区企业积极寻求专业服务以应对外部挑战。
事实上,粤港澳企业多年来在不同领域进行各种业务合作,携手在内地和海外市场发掘商机。随著中央于2019年2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大湾区企业更可利用随之而来的相关便利措施进一步合作发展,例如更好利用大湾区日益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配合区内的通关便利措施提升跨境物流效率,联系大湾区和外国伙伴进行科技项目合作,并利用珠三角产能配合内地其他地区以至整个亚洲供应链降低营运成本,通过优势互补更好开拓内地和海外市场。而且,中央政府正积极实施进一步对外开放,包括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全面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推进降低进口关税措施等,预期大湾区企业将迎来更多与外国伙伴对接合作机会。
可是,国际贸易及投资环境转趋复杂,部分国家和地区又不断实施针对中国内地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近年升温,美国在贸易赤字增加情况下,以中国窃取美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由,于2017年开始再次对中国启动 「301调查」[2],自2018年起先后多次对源自中国内地价值数千亿美元产品征收额外「301关税」;美国商务部又以国家安全理由把一些中国科技企业纳入美国产业与安全局出口管制实体清单(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Entity List)。虽然中美双方于2020年1月15日在美国白宫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这些外部因素及国际经贸形势发展已为不少企业、特别是对外贸易频繁的大湾区企业带来困扰,逼使他们重新审视及调整业务发展策略,及积极寻求专业服务支援以应对有关挑战。
大湾区产业高增值业务迈进
大湾区的内地城市以至整个珠三角和周边地区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建立现代化工业体系,已成为全球最重要工业生产基地之一。随著世界科技快速发展,以及来自内地同业及外国对手的激烈竞争、外国贸易壁垒等外部因素,大大制约大湾区企业的业务发展。所以,不少大湾区厂商正采取各种应对策略,包括投资自动化厂房节省劳动力,重整供应链布局降低财务、物流及其他营运成本,同时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部分科创企业又乘时而起,专注例如物联网应用、大数据分析、新一代通讯、人工智能及机械人应用等先进技术领域,希望发展更高增值业务,并且通过例如香港等地寻找国际技术伙伴和专业服务,以便提升竞争力应对日益严峻的外部挑战。
在这背景下,虽然广东省的工业增长率已由多年前双位数字逐步回落至2018年的6.3%,但因为企业不断提升竞争力,整体产业规模仍继续保持稳定扩张步伐。而且广东省工业的税前平均利润率,逐步由2000年约8.4%上升至2017年约10.3%,以及2018年9.5%水平,转型升级努力渐见成效。特别是越来越多企业利用更精密自动化设备生产更高质量产品,并且发展更高增值业务,正逐步提高业务收益和竞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高技术制造业占广东省整体工业比例由2000年约20%,逐步上升至2018年32%水平;有关高技术产品主要以电子及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电脑等电子类产品为主,合共占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约90%。这其实也反映珠三角是全球众多电脑、通讯及消费电子等终端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虽然如此,不少生产活动仍相当倚赖进口各类晶片组、半导体产品等关键零部件,企业所赚取的生产或组装费用其实有限,有待进一步转型升级提升业务附加价值。
其他高技术产品包括化学品、医药、医疗设备及航空航天设备等。此外,广东也拥有不少先进制造业活动,例如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石油加工等,以及生产种类繁多的消费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包括体育娱乐用品、纺织服装和食品。
对外贸易方面,广东省的出口业务也同步快速发展。2018年全省出口总额达6,470亿美元,占中国内地全年整体出口额26%。高新技术产品占广东出口比例也由2000年不足20%上升至2018年36%,与广东省整体工业发展情况相若。广东省其他出口产品包括家具/玩具等消费品、纺织品、塑料/橡胶制品和鞋帽等轻工产品,均显示珠三角是全球重要的轻工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
发展技术及品牌业务转型升级
在重整业务过程中,大湾区企业致力发展较高增值业务。虽然一些企业选择把部分低端生产或采购活动转移往内地或海外其他较低成本地区,但大部分厂商仍选择继续留在大湾区发展,从本业出发调整业务发展策略。明显地,大湾区以及其他广东企业目前更愿意投入研发活动,以提升产品和业务的附加值,部分企业则从加工贸易转型发展原设计生产(ODM)、零售及品牌业务,进一步开拓内销和建立海外的销售网络,希望改变倚赖劳动力密集及低附加值生产的局面。当然,少数未能适应转变又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则可能被迫终止营运。
特别有关科技研发活动,不少位处大湾区以至其他广东地区企业,纷纷把技术创新定位为转型升级的主要发展策略,希望沿价值曲线向上从事更多高价值业务。事实上,广东省的技术研发活动近年快速上升,全省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由2010年809亿元(人民币,下同)上升超过两倍至2018年2,705亿元,占全国总额14%而名列首位,领先其后的江苏省(13%)和北京市(10%);同年广东省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2.78%,高于全国平均2.19%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9成以上的R&D活动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大湾区9市进行,特别是当中的深圳、广州、佛山及东莞更是区内主要的R&D活动基地,2017年这4个城市的R&D经费支出已占去全省82%,当地科研实力不容小觑。
在反映部分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方面,近年源自广东省的专利申请量及授权数量不断增加,2018年来自广东省专利申请量超过79万件,占全国申请总量19.1%,超越江苏省的60万件及浙江省的46万件而名列全国第一位 [3],以数量而言表现强劲,亦反映有关业者越来越重视维护知识产权,积极通过申请注册有关权利以保障其科研成果权益。但必须注意的是,这些专利申请主要以实用新型为主,亦有相当一部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大部分其实涉及生产工艺和产品外观设计等制造业务,至于与前端技术研发有密切关系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只占整体专利申请量不到三成,若以授权数量计算,更只占全省专利数量约11%。以另一角度分析,2017年每千名研究员 [4] 当中,广东获授予的本地发明专利数目约为80.9件,差不多达到全国平均81.1件水平,但日本及韩国的数目分别约达176件及193件,而美国则有大约110件 [5]。综观有关数字,广东省的科研活动较多聚焦生产制造业务,至于能获取较高价值的前端研发方面,其成果效益与全国平均水平相若,但相对美、日、韩等先进国家表现仍较为逊色。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企业通过聚焦市场推广转型升级,极力由原件制造(OEM)转为开发较高附加值的原设计产品(ODM)及发展品牌业务。尤其在品牌发展方面,广东企业尤为积极,特别是近年不少企业甚至个人纷纷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希望取得有关商标权利,保护在品牌发展过程中,和进行有关宣传推广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抄袭侵权,使有关品牌业务可以持续发展。事实上,中国近年的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2018年商标注册申请超过737万件,已连续十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至于广东省则是内地商标注册申请个案最多的省份之一,2018年占全国所有申请数量20%,远超排名第二的浙江省(占全国9%)。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湾区/珠三角作为内地传统的轻工生产及出口基地之一,拥有密集的制造及销售活动,所以有较多厂商及分销商在转型升级、发展品牌业务过程中愿意花费资源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虽然提交申请不一定代表申请者可以成功注册有关商标,并把商标转化成为具市场价值的品牌,但要发展品牌业务,有关商标权利需要得到有效保护才会有机会成功。所以,在开发品牌业务达到转型升级前提下,广东企业十分注重保护其商标权利,防止侵权以便顺利发展品牌。而广东省以至中国的整体商标注册申请数量近年快速上升,更显示内地企业正加快发展品牌业务的步伐。
外国贸易壁垒带来不明朗因素
可是,不少外国市场对源自中国内地产品实施不同的贸易壁垒。其中原因之一是,虽然内地企业不断提升产品的设计、质量和科技含量,但不少仍倚赖低价策略在市场与外国同业竞争,引起欧、美等地忧虑内地廉价产品冲击当地产业,屡次实施贸易措施针对内地产品,直接影响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能力。例如截至2019年底,美国对140项源自中国内地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及74项内地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相对2017年底时分别为121项及53项上升不少;此外,2019年底欧盟针对内地产品反倾销措施达58项,并对7项内地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受影响的内地产品包括部分金属、化学和工业用品,以及一些消费产品。这些措施动辄对受影响产品征收由数个至数十个百分点的额外反倾销或反补贴关税,有时候部分额外关税甚至超过100%,使被针对的内地产品难以进入有关市场。
美国及欧盟对源自中国内地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美国 |
欧盟 | |
有效的反倾销个案/确定反倾销税 |
140(121)项 |
58(56)项 |
现正进行反倾销调查 |
2(8)项 |
5(5)项 |
有效的反补贴个案/确定反补贴税 |
74(53)项 |
7(6)项 |
已展开的反补贴调查 |
2(6)项 |
2(2)项 |
注:截至2019年12月底数字(括号内为2017年12月底数字) |
而且,外国普遍存在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疑虑,对不少中国制产品持负面态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于2019年3月发表的一份报告 [6] 表示,即使在过去数年中全球总体贸易量增长停滞不前,但假冒和盗版商品的贸易仍稳步增长,目前占全球贸易约3.3%,假冒伪劣商品当中最大份额种类包括鞋类、服装、皮革制品、电气设备、手表、医疗设备、香水、玩具、珠宝和药品,有关交易为有组织犯罪集团创造利润,同时损害了相关公司和政府利益,而假冒的医疗用品、汽车零件、玩具、食品、化妆品和电子产品等更可危害公众安全和健康。
该报告指出,海关检查中发现的大多数假冒产品主要来源地包括中国内地和担任转口的香港,其他主要来源包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土耳其、新加坡、泰国和印度;而受假冒影响最大的国家是美国,其品牌或专利涉及假冒产品的24%,其次是法国(17%)、意大利(15%),瑞士(11%)和德国(9%)。
这份OECD/EUIPO报告是根据2016年的海关缉获数据,当年全球进口假冒商品的价值为5,090亿美元 [7],该报告认为当中分别约47%(239亿美元)及16%(83亿美元)是出口自中国内地或由香港转运。可是,虽然有关商品(239亿美元)与中国内地当年出口总额2.1万亿美元相去甚远,而且内地近年不断积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并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惩罚违法集团和侵权者,但不少仍倾向将中国产品加上假冒伪劣标签,使不少从事合规产品的内地企业在遇到有关纠纷或指控时处于不利位置,也直接影响内地企业在国际市场声誉。
外国贸易壁垒带来不明朗因素。
另一方面,美国贸易代表(USTR)办公室根据美国《1974年美国贸易法》相关规定及301条款,对美国贸易伙伴在知识产权保护及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视,而有关报告多年来把中国列入优先观察名单。USTR于2019年4月发表的年度「特别301报告」认为,中国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包括针对商业秘密盗窃行为、在线盗版和假冒、制造和出口假冒商品以及阻碍药物革新等。例如在针对假冒和盗版问题方面,「特别301报告」除了援引上述OECD/EUIPO报告有关中国是假冒伪劣商品出口地的数据外,又指美国品牌多年来受第三方在中国恶意抢注商标问题困扰,损害有关美国商标的权利持有人的商誉和利益。「特别301报告」又关注随著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在线盗版和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的假冒商品交易日益广泛,也严重影响美国权利人的利益。
此外,自2018年7月开始美国多次对源自中国内地合共价值数千亿美元进口产品征收额外「301关税」后,USTR在2018年11月再发表有关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行为和政策的更新报告 [8],对中国在科技创新成就提出质疑,并提出指控中国进行和支持网络盗窃商业秘密、技术数据等知识产权,而且通过投资限制强制美国公司转让技术予中国企业。该报告又认为中国政府不公平地推动中国企业进行系统性收购美国公司和资产,以获取尖端技术和知识产权,包括中国投资者对美国矽谷等技术中心的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等。
为应对有关指控及释除外国疑虑,中央政府近来推出多项政策和措施。例如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部署以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及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包括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转让技术,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完善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通知及移除规则。国务院又于2019年11月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9] 23号),提出20条政策措施,包括自2020年1月起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有关实施条例和配套措施,并致力确保外商投资法各项制度切实有效执行,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等。
另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包括推进修改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大侵权行为惩处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其他例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印发了《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大力提升市场监管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包括加强市场巡查力度打击侵权违法行为。
虽然如此,欧美等地对有关政策措施大多持观望态度。特别在中美贸易纠纷下,除了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外,科技转移及知识产权等议题继续成为焦点。最近,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多次谈判磋商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达成一致,并于2020年1月15日在美国签署协议文本,明确深化贸易领域双向合作,扩大双方在农产品、制成品、能源、服务业等领域的贸易规模,并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遇,而在关税退坡问题上,美方承诺取消部分对华产品加征关税,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等。值得注意的是,协议亦包含有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事项,包括双方承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基于自愿和市场条件的技术合作等,以更好地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与发展活力;同时,双方将建立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安排,及时有效解决经贸分歧。在签署协议后,美方又多次表示会密切追踪协议的落实情况。
由此可见,美国以至其他贸易伙伴仍会继续关注中国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的发展和执行情况。而且在政府层面以外,外国一般企业和消费者普遍仍抱有中国制属低端产品想法,并且继续受中国产品侵权的印象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这些因素对相关内地企业的国际业务构成压力。加上一些内地企业不熟悉国际市场情况,不认识外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商业惯例,以致遭遇外国指控倾销、侵权,甚至被指不当取得商业秘密时,可能缺乏有效的应对办法。所以,大湾区以至其他内地企业极需利用合适的专业服务,一方面制订防范措施控制风险,并且随时积极回应外国指控和贸易措施,以便更好「走出去」发掘国际市场商机。
更多详情,请参阅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文章:
[1]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订明粤港澳大湾区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珠三角9市(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
[2] 美国贸易代表于2017年8月18日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正式启动针对中国有关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不公平行为调查。资料来源: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17/august/ustr-announces-initiation-section
[3]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4] R&D人员全时当量 (R&D personnel full-time equivalent)
[5] (i) 美国数字为估算数字;(ii) 有关数字基于多个来源及数据库资料计算,包括中国统计年鉴、广东统计年鉴、UNESCO Institute for Statistics、OECD 数据库及WIPO数据库
[6] OECD and 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Trends in Trade in Counterfeit and Pirated Goods”, March 2019.
[7] 这些数字不包括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假冒商品,或通过互联网分发的盗版产品。
[8] Office of the USTR, “Update Concerning China’s Act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lated to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novation”, 20 Novembe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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