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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拟全面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020年3月2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 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 体系。其中内容包括:
企业责任体系
-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
- 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积极实行绿色生产方式,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市场体系
- 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 加 强财税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中央和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 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 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 完善金融扶持: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研究探索对排污权交易进行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