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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2022年6月17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5月31日公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 [2022] 16号),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便利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通知》内容包括:
- 一是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从前期9个省(市)的特定区域推广至17个省(市)的所有区域
- 二是扩展试点主体类型,在高新技术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专精特新」企业
- 三是提高试点额度,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此次扩围的8个省市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好政策措施,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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