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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33项稳经济政策措施详情
2022年6月1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继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国务院昨日公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 12号),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背景下,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中央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相关单位防住疫情、稳住经济、安全发展等。《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6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包括:
- 7项财政政策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同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指导地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人民币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另外,要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及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 5项货币金融政策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科学合理把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和再融资常态化。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 6项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
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包括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及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等。
- 5项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包括针对当前农资价格依然高企情况,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建立健全煤炭产量激励约束政策机制。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等。
- 7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等。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 3项保基本民生政策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资料来源: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