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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23项措施促进资本市场支持受疫地区行业发展
2022年6月1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向各地派出机构、交易所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 [2022] 46号),表示为落实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的重要举措,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出4个方面共23项政策举措,以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包括:
-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在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例如对2022年业绩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符合板块定位及发行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经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属实且不对持续盈利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审核或注册工作正常推进;2022年年底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 实施延期展期政策
对需要提交的反馈意见、问询回覆、财务资料时限等作出延期等柔性安排。包括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审核问询回覆时限可以延长3个月,告知函回覆时限可以延长1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暂缓计算审核阶段反馈意见回覆时限、中止时限3个月。
- 优化监管工作安排
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发审委会议、重组委会议、上市委会议正常推进。在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审核或注册过程中落实好电子化、无接触报送、送达工作机制,加强审核部门与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电话沟通、线上咨询的保障机制,高效高质量提供服务。
- 发挥行业机构作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
充分发挥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作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包括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挥融资中介职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开展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引导证券公司与股权质押到期还款困难的客户,协商展期3至6个月。对于因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融资融券客户,尽量减少强制平仓,柔性处理。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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