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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建设韶关、河源等8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2022年5月17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5月5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关于印发中国(韶关)等8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 [2022] 58号),向广东省内有关政府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公布8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包括:
- 《中国(韶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河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阳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潮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揭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 《中国(云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政府部门及各直属机构按照相关《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并且明确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推动广东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等地政府要抓紧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有效防范风险,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推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广东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广东省商务厅要加强与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统筹协调指导省、市有关单位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商务部和省人民政府。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