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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订家族办公室税务优惠申请准则
2022年4月27日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家族办公室的第13O条及第13U条申请流程–顾问指南》,收紧当地家族办公室申请税务优惠的资格准则。新规例已于2022年4月18日生效,适用于《所得税法》第13O条及第13U条,修订内容包括对最低资产管理规模、雇用的专业投资人员人数,以及本土投资金额订立更高要求。
根据第13O条,家族办公室提出申请时,须至少拥有1,000万新加坡元(730 万美元)的资产,并于两年内把资产管理规模增加至2,000万新加坡元。家族办公室须雇用至少两名专业投资人员,且每月给予的薪酬不得少于3,500新加坡元。基金所作的本土投资须达资产管理规模的10%或1,000万新加坡元,以较低者为准。另外,家族办公室每年的营运开支最少须达200,000新加坡元。
根据第13U条,基金管理最少须由3名专业投资人员提供建议,当中1人须为非家族成员。本土投资金额最少须达资产管理规模的10%或1,000万新加坡元,而每年的本土营运开支最少须达500,000新加坡元。最低资产管理规模则仍为5,000 万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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