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商务局早前印发《横琴新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引(2020年)》(《申报指引》),明确在横琴新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横琴新区、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区域,以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办理进出口报关或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物流服务企业,并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向横琴新区商务局申报跨境电子商务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2019年跨境电子商务扶持专项资金),及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扶持专项资金)。 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