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于4月28日发出《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 [2020] 684号) (《通知》),表示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国务院同意,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并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及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