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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于9月10日发出《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 [2021] 2号),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文件),按照「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求,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2021年底前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在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前,现有线上机构应暂停新的招生及收费行为。 阅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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