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26日发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适用于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下同)注册现场核查,包括对特殊食品产品或配方的研发、生产(或试制)、检验的条件、能力和原始数据及临床试验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生产(或试制)过程进行核查,以评价注册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一致的过程;保健食品的试制现场应满足中试及以上生产规模。 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