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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向各地有关单位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2] 16号),表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就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相关事项发出通知。 阅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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