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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第一及第二份加征关税清单中逾150种中国内地进口货物给予的301条款关税豁免待遇已于10月2日届满,该些货物现须按该条款缴纳25%额外关税。部分货物虽获延长关税豁免待遇,但有效期仅至12月31日。 阅读文章
美国向第一及第二份加征关税清单中近百种中国内地进口货物给予的301条款关税豁免待遇已于9月20日届满,该些货物随后将须按该条款缴纳25%额外关税。部分货物虽获延长关税豁免待遇,但有效期仅至12月31日。 阅读文章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第4A份中国内地进口货加征关税(税率为7.5%)清单延长一系列产品的关税豁免期。不过,清单中有数以百计中国内地货品的豁免期已于9月1日届满。 阅读文章
关于根据301条款加征25%关税的第三份中国内地货物清单,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再豁免两项产品,并对8项豁免措施作出修订。 阅读文章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考虑,把第一份中国内地产品加征关税清单中3批产品的豁免期延长12个月。相关人士可于8月1至30日就此提交意见。 阅读文章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把第二份加征关税清单中多种中国内地进口货的301条款关税豁免期延长,但仅延至2020年12月31日。 阅读文章
美国把10多种产品剔出301条款的第4A份加征关税清单(目前的关税率为7.5%)。这些豁免措施(必须使用新的协调关税制度税目9903.88.53)可追溯至2019年9月1日,并于2020年9月1日前有效。 阅读文章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考虑把第二份及第4A份加征关税清单中中国内地进口货的301条款关税豁免期延长12个月。相关人士可于7月1日至30日提交意见。 阅读文章
美国宣布若干机动艇获得豁免,毋须缴纳根据301条款向第三份清单的中国内地货物加征的25%额外关税。同时,当局已修订5项先前就第三份清单货物实施的关税豁免措施。 阅读文章
美国宣布为另外数十种产品提供豁免,毋须缴纳根据301条款向第4A份清单的中国内地进口货物加征的额外关税(现行税率为7.5%)。上述豁免必须以新增的协调关税表(HTSUS)分项9903.88.49申领,有效期追溯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完结。 阅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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