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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输入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家禽及其相关产品
2020年3月3日
海关总署及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出公告(2020年第31号),表示鉴于最近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官方分别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相关措施,包括:
-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
- 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的禽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 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的禽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祊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 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的禽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上述公告措施已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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