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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加强支援外资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对抗疫情
2020年2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商务部办公厅于2月10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做好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并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包括:
- 积极帮助外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大力支持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于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类外资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特事特办,迅速组织复工达产、全力满足需求。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必要防护物资;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疫情应对工作方案,严格做好各项内部防控工作。
- 加强外资大项目服务保障。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大项目进展,及时了解外商决策进展,加大沟通力度,积极促成投资合作,推动项目尽早签约落地。推动在建外资大项目建设,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快速通道,协调相关部门在用地、用工、水电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 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针对当前人员流动受阻等难题,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整合各类招商资源,积极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推进网上招商,持续不断推进投资促进和招商工作。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储备项目库,筛选一批有吸引力、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上网发布,与外商做好前期对接。
- 因地制宜精准帮扶。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优化和加强外资统计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研判和预警,及时掌握各行业、各领域外资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9] 23号)等法规政策,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梳理国家和各地近期出台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
资料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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