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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税务十条助企业对抗疫情
2020年2月5日
广东省税务局于2020年2月1日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下称「税务十条」),全面梳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推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綫抗疫医护人员等十项举措,并表示加强与企业沟通,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协调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的目的。
「税务十条」的具体内容包括着力担当作为/主动落实政策、着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着力支持医疗救治、着力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着力支持科研攻关、着力支持物资供应和着力支持公益捐赠等税务和优惠政策。
「税务十条」还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另一方面,着力支持受影响行业,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加收滞纳金。
此外,税务局会着力实施精准服务,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成立专业团队,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涉税诉求。对企业反映的实际涉税费问题,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税务支持等,重点在精准到位、务实有效为纳税人纾困解难。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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