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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减负措施助企业应对疫情
2020年2月4日
上海市政府于2020年2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表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该市的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经上海市政府同意,相关措施包括:
-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及经营影响,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人民币,下同)。
-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2020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预计2020年度将为上海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64亿元,及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 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綫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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