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2019年1月2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内容包括:
- 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通知的附件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附件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8年修订)》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进口设备如部分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超/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一律照章征收进口税收。
有关详情,请参考以下网页:
- 科技
- 中国內地
- 中国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