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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
2017年5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制订《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取消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要求,并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登记和相关监管制度,以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谘询公司等机构。有关服务包括:
- 纳税申报代理
- 一般税务谘询
- 专业税务顾问
- 税收策划
- 涉税鉴证
- 纳税情况审查
-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 其他涉税服务
上述第3至第6项服务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而国家税务总局表明,第1项「纳税申报代理」和第7项「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涵盖《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列举的所有办税事项,共六大类192项。这些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的税务事项均可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并向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放。
有关详情,请浏览以下网页:
- 会计服务
- 商业管理及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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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及投资
- 中国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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