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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商标受理窗口全面运行
2017年3月3日
3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第二批设立的41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动运行,以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业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服务。
2016年9月1日《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施行后,工商总局商标局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在全国共设立了15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加上此次批准设立的窗口,全国共有56个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视窗。
按照《规定》要求,受理视窗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受理视窗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谘询等服务工作。
有关全国新增41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名单,可浏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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