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 登入 / 登记

语言

  • EN
  • 繁
  • 简
  • 活动
  • 我的资讯
  • 联络香港贸发局
  • 订阅
  • 订阅

Section Menu

  • 多媒体
  • 商贸头条
  • 成功之道
  • 营商有法
  • 贸发情报
  • 跳出香港
  • 潮流创富
  • 经贸研究

语言

  • EN
  • 繁
  • 简
  • HKTDC.com |
  • 关于香港贸发局 |
  • My HKTDC |
  • 登入 / 登记 |

HKTDC.com 关于香港贸发局 My HKTDC

登入 登记

商贸全接触

Section Menu

  • 多媒体
  • 商贸头条
  • 成功之道
  • 营商有法
  • 贸发情报
  • 跳出香港
  • 潮流创富
  • 经贸研究

https://hkmb.hktdc.com/sc/1X0A5MAW

经贸研究
储存内容
分享 / 发送

请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然後按「...」以分享

《流通领域商品品质监督管理办法》5月1施行

2016年3月23日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品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届时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进口商品将禁止销售。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说,当前中国商品品质总体稳步上升,但与民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生产者违规生产,偷工减料,压缩成本,使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一些销售者未严格执行进货把关制度,造成不合格和「三无」商品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流通领域商品品质准入要求,强化销售者的品质责任和义务,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品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这个办法明确将所有实体店销售,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等,以及网络销售,包括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都纳入到流通领域商品品质的监管范围,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杨红灿强调,进口商品进入中国国内市场流通后,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商品品质的全部要求。

在标识标注方面,新的监管办法根据进口商品的特点,规定销售的进口商品应当符合四大要求: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产地以及进口商或者总经销者名称和地址;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对使用、维护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有中文注明的失效日期;用进口散件组装或者分装的商品,商品或者包装上应当有中文注明的组装或者分装厂的厂名、厂址。

返回页首 ^
资料提供
    主题:
  • 中国內地,
  • 商品品质,
  • 假冒伪劣商品,
  • 消费者权益
  • 中国內地
  • 中国內地
首页

Article Topics

文章主题

中国內地37130
商品品质115671
假冒伪劣商品74107
消费者权益74183

文章主题

中国內地37130
商品品质115671
假冒伪劣商品74107
消费者权益74183

interest_article

相关文章

2022年1月20日

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初创生态

2021年10月6日

海丝博览会见丝路智慧 贸发局参展宣香港优势

2021年7月6日

大湾区经济见增长势头 制造及科技业表现优异

2021年7月2日

香港与格鲁吉亚同合作 税务协定避免双重课税

Related Events

相关活动

2022年9月5至8日

2022新加坡国际食品与饮料展 香港馆

2022年11月9至11日

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医疗及保健展 2022

2022年11月28至30日

德国慕尼黑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

2023年1月9至12日

香港国际文具展 2023
活动搜寻

Social Share

关注我们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newpaper-img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banner-img


本人确定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可将上述资料编入其全部或任何资料库内作为直接推广或商贸配对﹝因而可能成为可供本地及/或海外公众人士使用﹞,以及用于贸发局在私隐政策声明中所述之其他用途。本人确认已获得此表格上所述的每一位人士同意及授权,将其个人资料提供予贸发局作此表格提及的用途。


*此选项是按欧盟有关保护个人资料法律的要求而设,对于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的客户,请略过此项。

謝謝

感謝閣下訂閱香港貿發局市場資訊。

分享文章

电邮
LINKEDIN
WeChat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为登记用户,请即登记!

設計「我的資訊」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