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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十:新措施促进香港与内地实现自由贸易
2014年1月30日
自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于2003年6月公布以来,过去10年,中央与香港政府每年都新增一项补充协议,推出更多开放措施。2013年8月下旬,双方签署CEPA补充协议十,并于2014年1月实施。毫无疑问,CEPA及其10项补充协议为中国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建立了重要的框架。
CEPA的开放措施已让众多香港服务提供者享受较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而外国投资者一般只能按照世贸条款进入内地市场。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凭藉明显的先行者优势,已成为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现时约有200家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人民币存款逾7,800亿元。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了许多附属机构、分行及支行,包括根据CEPA异地支行条款在广东省设立的50多家支行。旅游业方面也有长足发展,自2004年起,迄今已有超过1.2亿名内地旅客透过「个人游」计划到港旅游。2013年首10个月,访港的内地旅客中有67%是「个人游」旅客。
根据香港政府于2010年公布的估计,在获发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香港公司之中,约一半已在内地开业。迄今,运输与物流、分销服务及航空运输服务是最多业者申请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三大行业,占全部获批申请约60%,而这些企业在内地开设业务的比重应较整体平均为高。
截至2013年11月(CEPA第一至第十一阶段)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数目
服务行业 |
申请书数目 |
申请获批数目 |
运输服务及物流服务 |
643 |
636 |
分销服务 |
272 |
266 |
航空运输服务 |
168 |
165 |
广告服务 |
134 |
127 |
印刷服务 |
109 |
106 |
人员提供与安排 |
100 |
97 |
建筑专业服务及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
81 |
76 |
视听服务 |
57 |
56 |
增值电信服务 |
52 |
47 |
管理谘询与相关的服务 |
46 |
38 |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服务 |
34 |
33 |
房地产服务 |
28 |
27 |
法律服务 |
21 |
20 |
医疗及牙医服务 |
20 |
20 |
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 |
17 |
17 |
文娱服务 (除视听服务以外) |
16 |
16 |
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 |
15 |
15 |
所有保险及其相关服务 |
14 |
14 |
商标代理服务 |
11 |
11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 (不包括保险和证券) |
10 |
10 |
证券期货服务 |
10 |
10 |
其他 |
21 |
20 |
总计 |
1,879 |
1,827 |
新措施促进贸易自由化
CEPA补充协议十新增65项服务业开放措施,以扩阔及深化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内地市场准入。该等措施涵盖30个领域,当中包括10项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在下表以黄色格子显示。连同CEPA补充协议十的两个新增服务领域,即复制服务及殡葬设施,内地向香港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已由48个增至50个,服务业开放措施累计达403项。
受惠于CEPA (第一至第十一阶段)的服务领域
会计 |
个体工商户 |
专业技术及资格考试 |
广告 |
保险 |
公用事业 |
殡葬设施# |
跨学科的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 |
铁路运输 |
航空运输* |
人员提供与安排服务*~ |
公路运输*~ |
视听* |
法律*~ |
研究和开发 |
银行* |
物流 |
与科学技术相关的谘询服务 |
建筑物清洁* |
管理谘询 |
证券*~ |
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 |
市场调研* |
与管理谘询及项目管理相关的服务 |
建筑及房地产* |
医疗及牙医* |
老人及伤残社会服务*~ |
会议及展览 |
与制造业有关的服务 |
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服务)* |
文娱* |
海运*~ |
仓储 |
分销* |
与采矿相关的服务 |
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 |
复制服务# |
其他商业服务 |
电信*~ |
教育服务 |
专利代理 |
旅游* |
环境* |
摄影* |
商标代理* |
货代* |
印刷* |
笔译和口译* |
* CEPA补充协议十进一步开放的原有服务领域
~ CEPA补充协议十广东先行先试措施
# CEPA补充协议十新增服务领域
CEPA补充协议十有多项引人注目的措施,例如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并可以拥有大多数股权。此外,内地同意积极研究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请参阅CEPA补充协议十与香港金融及分销服务领域)。补充协议十亦允许由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请参阅CEPA补充协议十与香港专业服务领域)。
CEPA补充协议十另一项突出之处,是提出多项开放措施,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服务,除了法律、银行、证券、基金管理、市场调研、商标代理以及人员提供与安排之外,基本上补充协议十涵盖的所有领域均可受惠。
与中国内地及广东省实现自由贸易
过去10年,CEPA除了为香港公司及居民缔造拓展内地市场的机会外,亦为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建立了重要框架,并令本港与广东省的合作关系更趋密切。中央政府早于2011年表明,期望在「十二五」规划末期,即2015年,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其后,广东省政府于2012年承诺致力于2014年底前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因此,为了与广东省以至内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过往的补充协议相比,补充协议十的服务业开放措施为数最多。
回顾以往,中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贸,并承诺根据世贸分类开放100个服务领域。于2003年6月,CEPA首次宣布实施,内地向香港进一步开放市场,而CEPA措施除了在受惠领域数目方面超越入世承诺外,相关服务领域的开放程度也较入世承诺为大。时至今日,在160项世贸服务领域中,超过90%已透过CEPA向香港开放,预料由现在到2015年,内地会继续向香港开放相关的世贸领域。
无论如何,内地向开放领域内的香港服务提供者给予国民待遇,最能显现两地基本达致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理念。现时,超过一半的世贸服务领域已完全向香港开放,其中包括运输及物流领域,香港服务提供者亦因而获得国民待遇。可是,很多服务领域仍然只是局部开放,有待内地向香港提供更多开放措施,尤以广东方面为然,才可以加快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广东省政府深知需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因此制定与服务贸易有关的《规划纲要》及《行动计划》,并公布《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意见》,承诺逐步消除粤港服务贸易的障碍,并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跨境自由设立企业。
继CEPA补充协议九落实17项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后,补充协议十再推出10项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服务贸易开放措施。连同2014年实施的补充协议十,广东省向香港服务提供者推出的开放措施增至约70项。
CEPA及广东省服务领域开放措施
CEPA补充协议 |
服务领域 |
广东省服务领域 |
前海措施数目 |
十 |
65 |
10 |
0 |
九 |
37 |
17 |
5 |
八 |
23 |
7 |
0 |
七 |
27 |
7 |
0 |
六 |
29 |
8 |
0 |
五 |
29 |
16 |
0 |
四 |
40 |
4 |
0 |
前海定位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CEPA补充协议九,有5项先行先试措施与其有关,但补充协议十却完全没有为前海而设的措施,初看也许令人感到费解。
事实上,前海是引领广东省推行开放措施的地方,举足轻重。广东省政府于2013年8月发表《关于加快发展前海的意见》,确认了继续在前海推行开放措施的承诺,前海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时至今日,前海已成为广东省整体经济改革重要一环,除了获得更大经济管理权外,还会推行36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以改善营商环境及增加人力资源供应。之前,当CEPA补充协议九于2012年8月出台时,前海亦同步宣布推行22项开放措施。
虽然广东省改革服务市场、鼓励外商投资的措施并不限于CEPA,但鉴于该省积极推行CEPA先行先试措施,以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前海及广东其他地区的服务市场势必涌现商机,值得香港公司留意把握。
CEPA粤港合作与广东自由贸易区
香港政府发表2013年《施政报告》后,已与广东省成立CEPA联合工作小组,最近举行首次会议,讨论CEPA在广东的落实事宜。小组成立前,香港与广东省政府已于2012年9月签署合作协定,以促进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i] 。
有报道指,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8月成立后,广东省有意成立粤港澳合作自由贸易区,范围拟包括前海、横琴及南沙。由于设立广东自贸区有待中央政府授权批准,预料广东将不时推出新措施招商引资,加快市场改革。同时,广东正在深圳、东莞及珠海等多个城市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广东会否成立涉及香港的自由贸易区仍属未知之数。不过,毫无疑问,CEPA仍然是香港与内地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框架,尤以广东省的先行先试措施为然。总括来说,在历年来CEPA各项补充协议中,补充协议十包含的新开放措施为数最多,随着这些措施于2014年实施,香港与内地及广东也为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坚定地迈出重要的一步。
[i] 《粤港共同推动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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