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利用香港科技交易平台开拓中国内地殷切的科技需求
2012年2月1日
中国内地急需进行产业升级,并且决心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在「十二五」(2011至2015年)规划期间,内地对各种各样的科技有非常庞大的需求。内地政府为缩短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推出了一连串优惠政策及便利进口措施,鼓励企业向外国同业引入合适的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此外,内地也倡导与港、澳、台加强合作,整合区内的科研活动和科技企业。
香港是大中华区的科技交易中心,汇聚庞大的技术集群,积极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并为区内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应可受惠于内地殷切的科技需求。香港对知识产权提供良好保护,并拥有优良的专业服务,有助科技业者向中国内地推广本土及外国技术,如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应用,以及新能源/电动车等,优势显现。
内地迈向技术型经济
内地工业产值快速增长,由2000年的86,000亿元人民币急增8倍,至2010年的699,000亿元人民币,跻身为世界工厂,生产各色各样的消费品、电器及电子产品。不过,大部分生产活动仍以劳工密集模式为主,利润微薄。在2010年,高技术生产活动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7%。此外,大部分生产活动缺乏效率,消耗大量能源和资源。
为顾及可持续发展,内地政府致力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由追求粗放的工业产量增长,转为注重产品附加值,提升业界竞争力,当中科技升级及创新将是成功关键。
「十二五」规划针对科技领域制订多个目标,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由201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1.8%提升到2015年的2.2%,并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根据所定目标,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综合产值(附加值)在2015年前将占国内生产总值8%,到2020年增至15%[1]。
为鼓励生产商投入技术发展,内地政府推出一系列税务及财务优惠政策。举例来说,企业所得税法向投资环保或技术活动的企业提供多项税务优惠。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2] ,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此,广东省政府已向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提供多项税务优惠、财政支持及行政措施[3]。
部分促进技术发展的税务优惠政策
项目 | 税务优惠 |
环保及节能节水项目 | 自录得收入当年开始,可以享受首3年免税、其后3年减半的税务优惠 |
环保及节能节水的专门设备 | 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
技术转移 | 首500万元人民币所得可享免税优惠。若所得多于500万,可享减半税务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 | 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R&D经费支出 | 实际开支的150%可扣减税款 |
若干集成电路企业及软件开发商 | 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或可享有若干年期的免税优惠,在特定时期减半税务优惠 |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2011年2月。
对外国技术需求殷切
内地的产业升级及战略性产业发展势必刺激市场对各种各样专门技术、设备及服务的需求。值得留意的是,内地的技术发展于过去20年大有进步。例如,1995年在内地的专利项目申请少于10万项,到2010年已增至120万项。同期,R&D经费支出亦由349亿元人民币跃升至7,063亿元人民币[4] 。中国在若干科技领域的发展水平,更超越发达国家。虽然如此,中国在整体技术水平仍然落后。与先进国家如美国、日本及德国相比,中国的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过去数十年累积的落差,令中国的科技发展在短期内仍落后先进国家一段距离,因此必须依靠进口若干外国技术,进一步支援产业发展。
另一方面,纵使中国的专利申请受理及授予数目急增,但专利项目主要以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当中大部分涉及生产和产品外观设计。至于主要来自前端技术的发明专利,中国在数目上仍未追上发达国家。以每千名研究员拥有的发明专利数目计,中国平均为22项,远低于美国、日本及南韩的水平。由此可见,中国内地研究员的效率与发达国家水平存在一定距离。
各国授予的本地发明专利数目比较
本地发明专利数目 (每千名研究员) | |
日本 | 145,040 (204.3) |
南韩 | 91,645 (412.9) |
美国 | 89,823 (63.0) |
中国 | 31,945 (22.4) |
俄罗斯 | 18,431 (39.3) |
德国 | 12,977 (45.6) |
法国 | 10,697 (50.7) |
英国 | 2,058 (11.7) |
注:美国及法国为2006年数据,其他国家为2007年数据
资料来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0年科学报告》
以环保为例,发达国家多年来已投放资源推动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已相对成熟。根据联合国的报告,中国在(1)电力;(2)交通;(3)建筑;(4)钢铁;(5)水泥和(6)化工与石油化工等6大产业中,需要有62种关键的专门技术,才可在未来数十年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可是,内地对于其中43种、即差不多七成的关键技术,目前并不能掌握其中的核心技术。
上述联合国报告提到,中国在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处于相对落后位置。虽然中国生产大量新能源设备/产品,例如太阳能/风能仪器及节能灯,但所掌握的技术主要集中在制造层面,而且大部分产品主要供应国际市场,因此这些产品以及现时中国并未掌握的先进技术,还不能在内地节能减排中发挥实质性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国必须更积极寻求外国的技术支援。
纵使是中国的高技术产业[6],2010年的R&D经费支出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约1.3%,属偏低水平,远低于美国及日本等发达国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中国高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加工活动或下游技术业务营运,如低附加值的装嵌工序。所以,若干高技术企业仍须继续依赖外国同业提供不同的技术支援,特别是与产品设计相关的技术、关键零部件及各种技术产品的软件。
政府优惠措施推动技术进口
为拉近与世界各国的科技差距,中国必须向外国采购合适技术。「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订明,将与世界各国加强技术合作,提升彼此之间的技术交流。
在地方政府层面[7],广东省政府已发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透过提升与外国的技术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除吸引中外科技巨企进行技术投资外,广东省亦决定加强与香港、澳门及台湾在光电、LED、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材料方面的合作,藉此整合区内的研发、生产及营销活动。与此同时,2011年12月发表的「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亦制订相同发展路线,订明与港、澳、台合作是提升省内技术水平的重点措施。
此外,中国已制订「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订明落实连串财政措施,促进先进技术、核心零部件和设备,以及节能环保仪器的进口。为配合上述通知,广东省已成立专项基金,提供资助和财政支援[8] ,协助合资格企业进口上述技术及设备。纳入鼓励进口目录的技术及设备涉及以下领域[9] :
中国商务部在2012年1月初举行的工作会议上表示,将进一步扩大进口范围,包括新能源材料、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踏入2012年,中国内地已降低超过730项进口关税,当中涵盖多种技术产品、材料、设备及仪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要。这些进口产品包括多晶矽等原材料、光纤和电解铝的涂层材料、若干压铸设备、发动机和零件、电动机器、电子产品和零部件,以及光电产品等[10]。
制造商是主要技术进口商
中国已从贸易伙伴进口各色各样技术。欧盟是中国最大的技术供应地,于2010年占中国内地技术进口总额31%,其次是美国(22%)、日本(18%)、南韩(8%)、俄罗斯(7%)及香港(4%)。
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从事电子、交通设备及化学制品的公司是外国技术的主要进口商,占进口量逾半。明显地,中国的技术进口与生产活动息息相关,制造商十分积极引进外国技术,藉此提升竞争力,应对全球市场的激烈竞争。
虽然中国的技术进口于近年稳步上扬,但未能配合增长强劲的工业活动。原因之一是部分发达国家基于政治考虑,不愿意向中国供应若干尖端技术及先进设备。一些外国技术业者亦担心商业秘密可能落入中国同业手中。
在「十二五」规划下,中国对技术的需求主要由本土应用带动,而不仅只是提升出口加工活动的技术。例如,环保及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对控制污染及节约能源的需要。同样地,由于中国内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因此在短期内,新能源汽车的买家主要来自国内市场。在这情况下,外国应会愿意采取较积极的态度,向中国供应先进技术和设备,此举可以开拓内地市场,吸纳源源商机,但不是加强中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威胁自身相关产业。
香港科技交易平台为大中华区服务
香港是中国内地进口外国技术的大门,能够满足内地的相关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在科技创新方面拥有优势,并有科技市务推广及应用等各类专门服务作后盾,得以成为一个理想平台,促进内地与外国公司进行科技合作,因此吸引很多内地公司透过香港物色与外国伙伴合作的机遇。
事实上,外国技术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时,必须加以改良,配合内地的工商业环境。在内地,外国公司不但较难物色合适的伙伴及客户,也须面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挑战。香港拥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并提供各类专业服务,能为业者缔造理想的营商环境,有助促进技术转移,而相关的知识产权也会受到良好保护。
最近,香港贸发局在广州举行的2011年「升级转型.香港博览」进行调查,四分之三(75%)受访的内地企业表示有兴趣与外国企业合作,藉此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大部分内地企业有兴趣与香港公司进行技术合作(50%),有兴趣与欧洲合作的企业有22%,有兴趣与美国合作的企业有18%。调查显示,香港是内地企业物色技术合作伙伴的主要平台之一,特别受珠三角地区的企业欢迎。
最近,香港贸易局在台湾进行另一项调查[11],超过一半受访台湾公司表示,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有意到内地开设或扩充业务。为进一步扩展内地市场,35%的台湾受访者称,有兴趣进一步使用香港的科技及产品开发服务,包括产品设计和开发服务、技术转移及保存敏感/保密资料。调查结果显示,香港是一个理想的科技交易平台,有助外国技术及台湾业者开拓内地科技市场。
香港科技创新优势
香港在内地及世界各地均有广泛的网络,一向是中国内地向国际市场采购科技产品的有效渠道。香港公司在创新活动方面优势尽显,亦是外国科技业者进入内地市场的桥梁。香港公司有能力把从外国进口的核心设备和技术与内地生产的低成本非核心零组件及周边设备整合起来,藉此提供具成本效益的创新解决方案。它们能够善用来自欧美的先进技术,进行创新应用,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在香港及内地市场竞争。
再者,香港在若干技术领域上仍然保持设计枢纽地位,特别是占产品出口逾半的电子产品。以半导体为例,很多公司利用香港的优势,以「无厂房」形式在香港从事设计业务。很多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及台湾的半导体巨企都采取这种策略,在香港建立设计工程队伍。大部分公司集中发展创新及应用技术,同时向内地及亚洲等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援。
外商透过香港向内地技术转移以获保障
外商向内地伙伴转移其技术,或进行技术授权和合作,其知识产权一旦在内地受到侵犯而蒙受损失,他们可以直接向内地法院提出申诉。不过,他们也可考虑利用香港的服务平台进行有关技术转移及授权,以加强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
香港的法制健全,并遵循国际法律惯例,在世界各地享有良好声誉,而且香港业界操守良好,一向高度重视及尊重商业秘密,包括设计及技术资料,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此外,香港与内地已达成多项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及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外商可以利用香港的司法制度,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判决,保护其在香港及内地的知识产权,尤其是针对在香港有业务或设点的内地公司。
事实上,不少外商在香港成立子公司,专门持有特定的知识产权及处理有关业务,并与内地客户签订合约,以便获得香港较好的法律保障及仲裁服务。此外,香港与内地签署了《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内地对香港公司征收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税率,由一般的10%降为7%,因此外国公司可凭藉其香港子公司享受较低的税率。
一向以来,外国技术公司除支援香港的生产活动外,亦联同香港的分销商及代理拓展中国内地市场。例如,本港很多电子贸易商代理美国、欧洲及日本的集成电路、半导体、电子零部件,利用其在香港及内地的庞大分销网络,提供工程及顾问服务。
香港提供的高效率物流及其他专业服务,也有助业者发展技术产品分销业务。科技业巨擘Intel(英特尔)便是其中一个明显例子。数年前,该公司把内地生产线由上海搬迁至四川省成都市。现时,该公司在世界各地生产的晶片,逾半都是在成都厂房进行测试及封装。虽然该厂位于中国西部,远离主要港口,但英特尔从美国、以色列、爱尔兰及大连的厂房空运晶圆至成都封装,并主要透过香港把封装妥当的晶片由成都空运到世界各地及内地其他市场。
外国技术公司要成功开拓内地市场,除技术因素外,有关融资安排至为重要。对一般外国公司来说,他们可选择运用内部资源或现有银行信贷筹集资金,在内地市场进行科技项目。不过,他们亦可考虑向外界融资,为他们的内地项目提供资金。
香港拥有一个覆盖面既广且深的金融市场,可为外国技术公司提供各类所需服务。香港银行熟悉内地市场,可为外国业者在内地进行的科技项目提供不同的贷款及融资服务。与此同时,香港是亚洲最大的创业投资管理中心之一,不少顶级的国际基金为争取中国内地商机,已在香港设立办事处,或者以香港为亚太地区总部。这些创业投资基金以内地作为其主要目标市场之一,可随时为外商的内地科技项目提供所需资金。因此,香港可为外国企业提供所需的财政支援,帮助他们进军内地技术市场。
[1]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10月。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2011年7月。
[3]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7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2011年7月。
[4]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学技术部
[5]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9/10---迈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未来」,2010年4月。
[6] 高技术行业包括:(1)航空航天器;(2)电脑及办公室设备;(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4)医疗设备及仪器;(5)医药等制造业。
[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2011年7月。
[8] 《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 发改产业[2011]937号 》,2011年4月;
《关于印发促进进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粤财外〔2011〕128号》,2011年10月。
[9] 详情请参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
[10] 详情请参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 税委会[2011]27号》,2011年12月。
[11] 详情请参阅香港贸发局研究报告《ECFA-台商的大陆市场机会及香港角色》,2011年11月。
-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 电子产品及电器
- 环保
- 医疗用品及医药
- 电讯
- 科技
- 中国內地
- 中国內地
- 香港